昨日,市民吴先生致电广元晚报新闻热线称,他于2012年底通过公开摇号取得第二批经济适用房(雪峰街道办的“阳光家园”小区)的申购资格,如今房子已建好几个月了,他都没签定认购协议住进去,但与他同一时间段领到通知书的一些购房户已签定了协议,想了解一下到底是怎么回事?
从吴先生提供的《利州区住房保障办公室经济适用房配售资格认定通知书》上记者看到,通过公开摇号,他获得第二批经济适用房的申购资格,并让他携带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和该通知,在2012年12月30日前到设在“阳光家园”的市投资控股公司办公室签定认购协议。通知还特别声明,如取得经适房申购资格者逾期不办理协议,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公司方 市投资控股公司办公室高女士说,“阳光家园”有经适房393套。分两个标段建设。其中一标段竣工时间比二标段稍早,所以公司先向市发改委报送了一标段安居房销售价格的请示。市发改委对一标段的建造成本进行了监审后,规定了每平方米的销售价额,并于今年2月19日回复给了公司。随即,公司就一标段内的安居房通知了购房户并与其签定了认购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