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对土地征收范围、补偿方式、征收程序以及救济方式都做了详细规定,针对农民的财产性补偿与安置补偿已被分开处理 ● 《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主要是对“有关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内容进行了调整和修改,修订工作主要集中在《土地管理法》第47条 ● 土地的确权,意味着对农民或村集体土地权益的认可,从而可能导致地方政府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等方面面临更为严格的制约 围绕农村土地征用制度改革展开的三项工作均到收尾阶段:由国土资源部牵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已经上报国务院;温家宝总理强调“在本届政府任期内一定要出台”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下称《条例》)也已上报国务院;与此同时,“今年12月前一定要完成”的对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颁证”工作目前也在有条不紊地推进。 因《条例》修改内容与《土地管理法》第47条内容冲突,因此此次呈送国务院审议的《土地管理法》修改草案也将以修改该条例为主。作为推进征地制度改革的基础工作,农村非耕地集体土地的“确权颁证”工作也是重中之重。(背景新闻》土地征收补偿制度需改革 才能撼动高房价问题) 制定征地补偿条例 安置补偿为农民提供长期保障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被视作本届政府任期内必须完成的大事。依照温家宝总理的讲话精神,整个《条例》的制订思路还是延续着提高征地成本,增加农民补偿及让农民参与城市化改造的方向进行的。 据了解,《条例》的修订主要包括两大方面的内容,征地补偿的结构以及征地范围。对土地征收范围、补偿方式、征收程序以及救济方式都做了详细规定,针对农民的财产性补偿与安置补偿已被分开处理。而安置补偿可能分两种,就业性安置,或者依照城市标准将失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长期发放生活保障补偿金。 如果今后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实施,那全国大部分地区农民获得的补偿都将大幅提升。以社保方式来看,农民到达退休年龄之后可以获得每月300至500元的退休金,而未到退休年龄者按月获得的补偿,也将普遍高于当地农村的平均水平。 据相关媒体报道,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起草的《条例》已如期上报国务院。按照程序,国务院若无修改意见,将提交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而后正式发布。年初,温家宝总理要求国土资源部在6月底前拿出《条例》草案。从目前进展来看,订法进程正按计划进行。 1 2 下一页 全文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