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规建住发〔2012〕基109号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关于我市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
第一期有关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广元电大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心,各有关建筑业企业: 按照全省二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员)继续教育培训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市二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员)继续教育培训第一期考试阅卷工作于7月6日全部结束。现将第一期教育培训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参加本期培训班报名建造师(建造员)共有200人,培训考试合格183人,合格率为91.5%,总体情况良好。但是部分企业和参培人员对此重视不够,表现 出组织纪律涣散,不按时参加学习、考试,甚至出现个别学员找人代考现象,影响较坏。现对以下企业和建造师提出通报批评:第一期培训班听课率不足80%的学 员有四川虹润建设有限公司黄先川、四川三环建设有限公司陈彦均和王福成、旺苍金鼎建设有限公司罗厚友、广元利川建设有限公司王敏和何德荣、广元天鸿建设有 限公司陈洪进等7人;6月29日考试巡视发现违纪(代考)1人,为广元市科兴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的李兵;考试成绩不合格人员有广元市科兴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广元利川建设有限公司,广元市天源实业有限公司,四川裕华建设有限公司,广元市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广元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共9人。 二、处理意见 (一)听课率不足80%的学员,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在下几期继续教育培训中择时另行安排,待重新完成规定学时后方可申请参加考试。 (二)对巡视违纪代考人员,暂停继续教育培训资格,由所在企业责令学员写出书面检讨,并由企业作出相应处理后,再择时另行安排培训考试。 (三)对听课率达到相关要求,但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人员,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在下几期继续教育培训中择时另行安排重新参加考试。 (四)需重新补够学时和再次参加考试人员均由企业指派专人与广元电大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心衔接(是否缴费待省住建厅另行通知)。 在此,我局再次强调有关工作纪律,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学员,必须持听课证、本人信息卡和身份证严格遵守培训中心的课时制度和作息时间,严禁出现考试代考及 发生舞弊情况。各建筑业企业对此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加大对本单位注册建造师(建造员)管理力度,进一步提升建造师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杜绝培训工作 纪律涣散及考试违纪违规现象再次发生。 特此通报。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2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