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永修生前任灵照寺方丈 2010年1月26日夜间,住在玉溪市红塔区菜园街大悲普度寺方丈释永修,被来投宿的两名神秘男子杀害,并抢走其5000元钱等财物。寺庙僧众和其亲属整理遗物时发现,其个人在当地各个银行存有400余万存款和20余万的债权单据。释永修女儿认为,她有继承父亲遗产的权利,要求灵照寺归还,但被拒。昨日,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 案件回放 名寺方丈惨死住处 玉溪人辛应恒生于1947年12月,1979年,毅然与妻子离婚到昆明筇竹寺出家,法号为释永修。当时,其女儿只有2岁多。1990年,释永修被聘为玉溪市著名寺庙灵照寺的住持,2005年3月升为方丈。 2010年1月26日夜间,同为22岁的吴雄和瞿永涛,来到玉溪市红塔区菜园街大悲普度寺释永修住处,要求投宿,凌晨2时许,趁释永修熟睡,吴雄用小板凳朝释永修头部砸了数下,接着瞿永涛用手掐其脖子,并用绳索将其勒死后,抢走其5000元现金、一部银白色摩托罗拉手机和一些随身物品后,趁夜逃到朋友钟红江处。次日早上,三人逛街购物后,瓜分了余下的钱财。 当地警方接到报警后展开侦破工作,不久抓获了3个犯罪嫌疑人。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于2010年9月10日,法院根据刑法等法律法规作出判决,吴雄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瞿永涛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钟红江犯掩饰、隐瞒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处罚金2000元。 庭上争议 1 僧人子女有无继承权? 释永修被害后,在红塔区民宗局的主持下,其亲属和玉溪市红塔区灵照寺佛教管理委员会,在整理遗物时发现,释永修以个人名义在当地各个银行存了400余万元钱,同时有20余万债权单据,清点完毕,其存款和债权单据被红塔区民宗局保管。 父亲被害后,其女儿张译云多次到红塔区民宗局和玉溪市红塔区灵照寺佛教管理委员会协商,要求继承父亲遗产,但被拒绝。今年1月16日,她一纸诉状把玉溪市红塔区灵照寺佛教管理委员会告上法庭。 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把此案件列为“阳光司法工程”案件,于昨日早上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法庭上,被告辩称,僧人与出家前的俗家亲属不存在任何关系。佛教在中国已有2000多年历史,形成了传统的丛林规制和习惯。释永修出家数十年,实际上形成了脱离家庭的一种契约关系,原告与释永修称呼只是方丈与施主,并非父女关系。从法律上讲,僧人出家即与其俗家亲属脱离了经济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灵照寺除对释永修负责日常供养外,其医疗丧葬费均由寺院支付。因此,原告没有诉讼主体资格。 原告不认可被告的说法。其代理人认为,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宗教信仰可以改变亲属关系,案件中,释永修被害后,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时,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等相关法律文书交给了本案的原告,这说明公检法三机关都认可原告与死者有近亲属关系,因此,原告的近亲属享有继承权。 1 2 下一页 全文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