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市政工程方案规划设计单位征集公告根据我市2012年市政工程建设安排,现将市政工程设计单位征集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单位及项目 征集单位: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征集项目:见附表 二、设计要求: (一)依据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和工程所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相关规范、技术规定,对征集项目规划线路进行评估,确定合理线位、断面形式、节点、明暗管线、道路公程及附属设施的方案设计,成果达到基建立项报批深度。 三、应征条件 (一)设计单位资质要求见附表。 (二)对广元地区地形、城市状况、水文等基本情况有一定了解。 (三)应征单位报名提交资料: 应征单位提供以下资料,装订成册,加盖鲜章,密封送至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联系方式)。 2、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应征单位通讯地址、电话及传真。 4、工作方案:主要内容有 (1)参与人员及相关资料 (2)工作时间安排表 (3)提交成果清单 (三)费用:可行性研究报告费用按《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算,最终费用以谈判约定为准;方案设计费用按2002年修订本《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最高22.5%,具体费用以谈判约定为准。 四、时间要求 1、报名时间: 2、评选时间:征集单位对项目报名文件进行初审后,电话通知入选单位参加评选会。 3、完成时间:以核发中选通知书次日起计算完成时间。(具体完成时间见附表)。 五、评选办法及注意事项 一、根据工作安排,征集单位分别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对单个设计项目的应征单位进行综合评定,择优选定2-3家单位进行设计深度和价格谈判,确定单个项目中选单位一家。 二、会议由应征单位根据工作时间安排组织召开,由征集单位通知应征单位参会,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规定提交的报名文件视为无效报名,不再另行通知。 六、法律责任 1、应征设计单位所有文件及资料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由应征设计单位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2、征集单位支付规划设计费后,规划成果归征集单位所有,未经征集单位允许,转让、使用成果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七、其它事项 (一)本次市政工程应征项目4项,每个项目均按第五条评选办法单独评定一家中选单位,应征单位可投报单个或多个项目,但必须一个项目提交一份报名文件,不得项目打捆报名。 (二)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612号 邮 编:628017 联系电话:0839--3269935 传 真:0839--3269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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