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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房被强占居住 房主另租房子请住客搬出去
广元房产网-百姓自己的购房顾问 2012-04-07 20:10:17来源:

    4月2日,羊城晚报接到报料,海外华侨周先生从加拿大回国,发现自己继承的洋房成了别人公司的宿舍,不仅像垃圾屋,竟然还养有鸭子。周先生的洋房本该去年11月就清空,为何法院至今没有执行?

    现场

    豪宅变成“垃圾屋”

    记者跟随报料人周先生及其朋友来到东山瓦窑旧前街6号。没想到所到之处,周围都是花园别墅。原来,这里就是大家所熟知的“东山少爷”们的住处。瓦窑旧前街6号是一幢三层洋楼,斜对面就是中共三大旧址。从外面看,欧式是建筑风格,红色的墙,再加上白色的点缀,实在优雅别致。  

    周先生拿出房产证等证件给记者看,从房产证上看,周先生确为该房房主。周先生摁响了门铃,等了大概四五分钟,仍然没有人来开门。周先生从后面大约两米高的围墙跳进去,从里面打开了门。

    院内到处是树叶,像是很久没有住人。走进楼内,竟然没有下脚之地,到处堆满了废旧或损坏的家具,塑料袋、烟头等垃圾到处都是,还有一些字画等靠放在墙边,能供人行走的路仅宽40厘米左右。

    一楼为四室一厅。其中一间被改为办公场所,里面整齐地摆着三张桌子,墙面洁白,与客厅昏黄的墙面形成极大的反差。还有一间屋子,里面的破旧桌椅堆了一米多高,与睡床仅有10厘米左右的距离。床上的被子摊开,显然有人居住。

    一楼还有一个后门。当我们打开门时,看见在不足80厘米宽的地方,竟然养着两只鸭子。

    这座洋楼的楼梯为木质,到处都是树叶、烟头、塑料袋等。在二楼的一个拐弯处,楼梯扶手断裂,断裂部分还放在原来的位置上,摇摇晃晃,十分危险。

    住客

    老板让他们来住

    二楼的阿姨正准备离开。她告诉记者,自己只是一个洗碗的。当时住进来的时候,不知道房子是谁的,老板让她来住,她就住了。去年6月份住进来时,二楼有7个人,现在是6个人。她们都是在不远处挂红灯笼的私人会所工作。

    在二楼,我们看到除了卫生间,还有三个房间,其中一间的地上摆满了饮料瓶,另外两间住人。在王阿姨住的房间里,不足15平方米的面积摆放了三张高低床和晾晒的衣服。在一个窗口的柜子上,有还未燃尽的蚊香。

    三楼上住两个人,记者上去的时候,有一名女子在屋内。她称,老公在私人会所工作,她只是清明放假过来玩玩。房主与老板之间的问题,不关他们的事情,老板让他们搬,他们肯定搬。

    在三楼一个小客厅的墙壁上,记者看到贴有宿舍管理规章。

    老板

    和房主商量过

    记者随后来到越秀区恤孤院路28号,离周先生的房子仅90米左右的私人会所,会所大门紧闭,牌子上写着:私人会所,非请勿进。记者站在门外与黄小姐交谈,她告诉记者,瓦窑旧前街6号的确是他们的职工宿舍,至于老板为什么可以使用该房子,她并不清楚。

    一番辗转,记者拿到了卢伟文先生的电话。拨通之后,卢伟文告诉记者,2006年,他跟周先生的母亲表示过,要租房子10到15年。周老太太当时不缺钱,表示他可以住进来,没有立字据。2007年,他去过多伦多,和周先生商量过这件事。2007年1月,他们搬进来。

    2006年,周先生的母亲去世,留下遗嘱,房子由其子周先生继承。由于周先生在加拿大,由周先生母亲的老乡娇姐及其儿子王伟逊代为管理。同年6月,遗嘱由王伟逊邮寄到加拿大。

    卢伟文告诉记者,他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目前已经委托其他人帮他全权处理这方面的事情,挂断电话之后,可以将其委托人的手机号码发过来,但记者一直没有收到任何短信。

    对于卢先生在多伦多与他商量一事,周先生解释:“他只是和我说要买我的房子,将近300平方米的房子,他给出的价格是30万元,我当时就否决了他的提议。没想到回来才发现,房子成了破败不堪的宿舍。这些人就是卢伟文所开的私人会所的工作人员。”

    负责看管房子的王伟逊表示,当时他只是说可以住进来,并没有说可以改成职工宿舍,也没说住多久,以为他住一段时间就会走,没想到一住就是好几年。

    无奈

    房主另租房给住客住

    去年10月份,周先生从加拿大回国,发现自己的房子被人占用,立即到越秀区人民法院对看管人王伟逊进行起诉,通过法院调解,双方最后达成协议,王伟逊将房屋归还给周先生。去年11月7日,周先生向法院申请执行。

    今年3月30日,从加拿大回来祭祖的周先生发现,自己的房子仍然被霸占,而且房子里面已经变成垃圾场。

    3月31日,周先生与自己的委托人梁先生再次来到越秀区人民法院,对该案的执行问题要求答复。法官黄幸平提出两条途径:一、周先生可再提起诉讼,法院可为其进行调解;二、周先生在其他地方租一个地方,给其房子里的住客住,法院就可以进行该案的执行。

    周先生问及原因,被告知:“法院不能强行将人赶到大街上。”无奈之下,周先生答应在白云区租一套房子给自己房子里的“客人”住。“为了能够快速地解决这件事情,我已经写好了书面报告申请,表示愿意租一套房子给那些住客住,希望法院能够尽快解决问题。”

    此事最终将如何解决,本报将继续跟踪。 (报料人周先生,三等奖100元)(记者 许琛 实习生 刘昕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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