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人们居住的商品住宅楼中进出人群急剧增多,环境变得嘈杂,清静整洁的现代小区居住环境不复存在……原来是出现小区其他居民把毛坯房子分割成一个个独立的房间,以便宜价格把房子出租给很多人的“群租”现象。“群租”房内居住的人数超出了正常居住的人口数量,因而干扰邻居生活、增加安全隐患、恶化小区环境,国家有关部门虽有禁令,但地方缺乏配套措施和有力手段,使得“群租”扰民现象难以解决。 “群租”悄然逼近生活 近日,重庆江北区王女士发现,自家楼上的一直空置的清水房居住了40多人,40人毫无规律的频繁动静经常搅得王女士全家不得安宁,再加上清水房地板没有装修,隔音效果差,楼上的一举一动,都会传导声音下来。经过了解,原来是楼上的业主将清水房出租给附近的一家餐饮企业,该企业将这套130多平方米的清水房作为员工宿舍使用,引发整栋楼其他业主哗然。大家认为,这种高密度的“群租”,造成邻居生活受扰、安全隐患倍增、小区环境恶化等影响。 王女士向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反映后,公司虽然尽力调解。但由于业主出租是一种市场行为,物业公司也不能强行干预。业主们随后发现,不知何时,小区已经有四、五套清水房出租给了附近的餐饮公司和服务行业企业,“群租”在这个高档住宅小区里已经不是个别现象。 家住重庆市渝北区的冉先生在去年底计划开始对新房进行装修。一个周末下午,当冉先生带着设计师来到新房时,发现只有四户人家的楼道异常热闹。“很多人出入,楼道里也脏乱不堪。”冉先生抱怨道。感到诧异的冉先生通过了解,发现旁边的一个房东将房子隔成了8间“格子”房对外出租。8个格子间里共住了近20个人,有两间甚至还住着祖孙三代人。大家共用一个厨房和两个卫生间。冉先生起初认为租客的生活都不容易,他对租客尽量忍让。不过后来的情况,终于让冉先生不堪忍受,因为他发现,同层的另一个邻居也将房子对外出租。这位邻居虽然没有将房屋隔断,但也邀租了七八个租客。这些租客经常把生活垃圾随意乱扔,早出晚归,大声喧哗。冉先生将自己了解的“群租”问题,反映到了业主QQ群,细数那些已经出现以及可能出现的危机和问题。 “群租”这个2007年8月教育部公布的171个汉语新词之一,已经成为一个长久困扰业主、物管公司、政府相关部门等方面的“城市新疾病”。 治理群租不“给力” 今年2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的《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开始施行,其中第八条规定,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违反该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其针对市场中将房屋分拆、隔断“化整为零”的“群租”行为明令禁止。此规定被社会上称为“群租禁令”。 然而,该办法施行近一年,重庆市的“群租”现象仍普遍存在。城市居民对群租“恶状”投诉屡屡发生,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居委会虽在积极努力,试图管理群租行为,但面对房屋出租这一市场行为,种种努力都显得收效甚微。 1 2 下一页 全文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