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片
建设地点:兴安路与利州东路交接处
开工时间:10月23日
投资概算:4亿元
惠及人群:原豪泰棚户区内的农(居)民54户共132人
项目规模:占地3.4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
配套设施:公共厕所两处,幼儿园一所,公共绿地、小型广场两个,双层地下停车场、大型商场。
广元晚报讯(记者 侯玲)昨日上午,市城区东坝兴安路与利州东路交接处,锣鼓喧天,人头涌动,广元市又一项惠民工程——利州区豪泰棚户区改造一期安置还建房在这里正式开工。
豪泰棚户区改造项目是广元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顺乎民意、惠及百姓的重大决策和部署,项目占地3.4万平方米(约51亩),规划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概算投资约4亿元。
该项目规划有24至30层高度不等的建筑物9栋,公共厕所两处,幼儿园一所,公共绿地10000余平方米,各具特色的小型广场两个,双层地下停车场可停放1000余辆机动车辆,20000余平方米的大型商场使居住在该小区的居民足不出户就可以买到称心如意的商品。
该棚户区改造后是功能完善、配套齐全的豪华小区,原豪泰棚户区内的农(居)民54户共132人将安置在24层以上的现代化高楼大厦里,市城区东出口也将增添一道靓丽的风景。
同步播报
市城区第三批廉租房开始申报
广元晚报讯(记者 唐东)昨日,记者从利州区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获悉,市城区第三批廉租住房申报即日开始,26日结束。
据利州区住房保障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解决市城区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经利州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10月20日至10月26日在市城区开展第三批廉租住房申报工作。尚未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且符合配租条件的家庭可到户口所在地社区申报。
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对象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享受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保障的家庭;
2.原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未达到10平方米的控制标准;
3.家庭成员中有两人(含两人)以上本地非农业常住户口(直系亲属),并取得户籍三年以上
申报时,申请人应提供下列资料:
1.民政部门颁发的《广元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2.申请家庭所在居住地社区出具的无自有产权住房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的证明原件;
3.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4.租房协议或合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