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叫公寓,只是高端不动产。”北京路某新开楼盘的销售人员小心地更正记者的用词。早在去年,该楼盘打出的宣传标题仍是“绝版酒店式公寓”,如今已改为“广州最具投资价值的高端不动产”。 记者了解到,目前像这样带有“商改住”意味的“公寓楼盘”正在集体变脸。在限购风波一浪接一浪的当下,商用型物业比住宅具有更好的市场效应,“公寓”、“酒店式公寓”由于商用性质,不受限购限贷的影响,在去年10月起就一直被看作是市场的香饽饽。但是“现在开发商都怕了,改也是无可奈何。”一位房地产策划员告诉记者。 “公寓”本就不存在? “公寓”、“酒店式公寓”这一类型的名称已经成为耳熟能详的字眼。日前广州市规划局对合银广场(正佳东方国际广场)的一纸整改通知把公寓式物业推到了风口浪尖上。焦点就集中在宣传中使用了“酒店式公寓”的字眼。地产经济学家邓浩志告诉记者:“在法定的物业产权类型中,有商铺、写字楼但是从来没有公寓这一种物业性质。这意味着这种产品根本没有法律上的定义,公寓和酒店式公寓确切来说是不存在的。” 市场上,“打着公寓期号的商改住项目多得数也数不清。”邓浩志告诉记者:开发商将商业、旅业包装成公寓销售已经是目前市场普遍存在的现象。但是从合银广场被批后,广州公寓式物业在宣传上面临着全线息声。 公寓物业正名有利调控 对于公寓式物业面临的困境,邓浩志认为,所谓“公寓”现在更多的只是开发商推销商业地产所打出的广告语,无论在土地使用年限还是性质上都没有改变物业的性质。“类似这样的宣传手法十分多见,并不能成为打击的理由。”据他分析,目前房地产市场中住宅产品已经严重供不应求,商用物业则供大于求,像公寓这种“商改住”的产品尽管是在打着擦边球,但事实上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住宅市场供应的不足。因此,他认为,公寓应该得到正名。“这不一定是要在法律上进行定义,起码在市场中应该放开,而不应该被当作违法来处理。” 暨南大学教授张有卓也主张公寓应该得到正名。“现在可以制定一套标准,增加一个品类,公寓作为客观存在的一种物业种类应该继续沿用。”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张有卓表示,公寓产品在国外早已是成熟的投资商业地产类别,在国内也应该放开这一种新的地产模式。“由个人投资,由物业管理,这种新的发展途径应该得到推广。”他认为,为公寓物业正名,可更有效地使投资力转向商业而不仅仅集中在住宅市场,这对于调控大有好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