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至11月,经过前三个季度一轮又一轮的清查,2年以来一再被质问的地方融资平台贷款,其风险已得到比较完整的暴露,而监管者治理的框架和思路亦更加清晰。 11月1日,接近监管层的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前三季度全国地方融资平台贷款清查结果显示,地方融资平台贷款几大风险不容忽视:地方政府财政性担保依赖过度、平台法人权属不清、贷款期限过长,且普遍存在整借整还、风险延期暴露问题,隐患较大。 调查显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普遍患上地方财政依赖症,据监管机构统计,截至2010年8月底,地方政府提供的财政性担保贷款大概有3.6万亿,占到7.66万亿地方融资平台贷款余额的47%。 针对前三季度地方融资平台贷款清查情况,银监会已采取更进一步措施,按照此前制定的“六步走”时间表,接下来监管机构的工作重点将集中于“统一会谈”和“现场检查”两方面。 10月26日,银监会召开的2010年第四次经济金融形势通报会上,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再次明确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力度,切实抓好地方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管控”。 “要对地方融资平台贷款实施动态台帐管理,按现金流覆盖原则开展分类处置工作,并切实加强平台贷款押品、项目现金流和还贷条件以及资产分类、拨备计提的管理。”刘明康表示。 抵押物价值近50% 上述接近监管机构的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前三季度监管层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摸底清查显示,有几大风险不容忽视: 一是,地方融资平台借款人未来可用于还款的现金流,仍存在不确定因素。据统计,截至2010年8月底,地方融资平台贷款抵押物估值占全部平台贷款余额的49.4%,约3.75万亿元。 二是,过度依赖财政性担保。截至2010年8月底,地方政府提供的财政性担保贷款占到整体地方融资平台贷款的47%,约3.6万亿。 三是,平台贷款绝大部分为中长期贷款,且普遍存在整借整还、风险延期暴露问题,还款相对集中。清查结果显示,54%的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且大多为整借整还的形式。 四是,法人性质的平台存在权属责任不清问题。清查结果显示,平台法人权属不清的平台贷款占比超过三成,约2.2万亿元。 监管层对平台贷款还款现金流的关切不无道理,事实上,还款现金流已成为银监会明确或“定性”地方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的关键指标,而风险分类是地方融资平台贷款分类处置的前提。 某股份制银行信贷管理部总经理向本报记者透露,早在8月初,银监会就已明确要求派出机构和各家银行按照风险“四分法”,即“全覆盖、部分覆盖、基本覆盖、无覆盖”的标准对平台贷款划分风险类别。 上述清查结果反映的四大风险,透露出监管层对于融资平台贷款的担忧。同时,对于占比将近50%的地方财政性担保贷款,由于相当部分为土地抵押,因此,近期密集的房地产调控对土地抵押价值影响明显。 “尽管抵押率情况比较乐观,但房地产市场的波动下行会导致土地抵押价值一定程度的缩水。”某知名券商分析师分析。 分类处置+分类监管 上述地方融资平台“四分法”划分依据也成为地方融资平台贷款分类处置、分类监管的“标准”。 按照银监会此前作出的安排,按照上述“贷款四分法”明确风险分类后,各商业银行需将四类平台贷款进行分类处置。即首先,针对全覆盖类平台贷款,采用整体划转方式,即符合或整改后符合商业贷款条件的,纳入一般公司类贷款。 其次,属于半覆盖类的平台贷款,通过项目剥离、公司重组、增加新主体(借款和担保主体),经验收合格后纳入一般公司类贷款。 对无覆盖类,闲置不用、挪作他用以及潜在风险较大的平台贷款,将采取清收或退出措施。 接近监管机构人士向记者透露,“在上述分类基础,近期银监会又将地方融资平台贷款分为整改为公司类贷款、保全分离为公司类贷款、清理回收、仍按平台贷款处理四类(以下简称为第一、二、三、四类)贷款,进行分类监管”。 首先是检测第一类贷款。监管机构明确要求各银监局要建立对整改为公司类贷款的逐户监测制度,密切关注整改情况。“要确保存量债务能够按照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偿还。”上述监管人士表示。 其次,是监督第二、三类贷款。即各银监局要监督各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制定保全分离和清理回收工作推进时间安排表,通过项目剥离、公司重组、增加借款主体和担保主体、追加合法足值抵质押品、直接受惠等措施,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完成各项工作. |